揚子晚報網5月12日訊 (記者 任國勇 通訊員 宋強)9日上午,揚子公證大講堂主講人南京市鐘山公證處公證員張瑜向大家分享了平日工作中所見所聞,以鮮活案例向大家介紹遺囑與繼承。
獨生子女不一定能完全繼承父母財產
張瑜說,最近微信朋友圈出現一個案例,標題為“父母去世后房產肯定屬于獨生子女?”的文章轉發率很高,以至公證處咨詢電話被打爆了。作者的同事小麗此前要買房,同事們勸他“反正你是獨生子女,父母有房子就先住著,將來也是你的?!钡珜嶋H上,很有可能不全是她的。這套房是小麗父母婚內共同財產,小麗父親去世,這套房的1/2屬小麗母親,1/2屬小麗父親的遺產。根據繼承法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是父母、配偶和子女,小麗父親死亡時,小麗的爺爺已先于其去世,但奶奶還在世,那么就有三個繼承人,分別是小麗母親、小麗、小麗奶奶,三人平分1/2。因此小麗母親在原有1/2基礎上再獲得1/6,合計2/3,小麗分得1/6,小麗奶奶分得1/6。
問題又來了,在沒有辦理繼承手續時奶奶去世了,屬于小麗奶奶的1/6由小麗爸爸的四兄弟姐妹轉繼承,一人1/24,但這時小麗大伯和小麗爸先于奶奶過世。根據法律規定,由小麗大伯和小麗爸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也就是小麗大伯的1/24由小麗大伯的三個孩子繼承各1/72,小麗爸的1/24由小麗繼承。加上前面的1/6,小麗現在有5/24。再后來小麗母親過世,小麗母親只有小麗一個繼承人,因此小麗母親的財產全部由小麗繼承。小麗最終財產繼承份額是5/24+2/3 =7/8。
張瑜說,這只是給小麗算理論上的房產繼承份額,由此可見,假如小麗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遺囑,就不會那么麻煩。但也不是所有家庭都要先辦遺囑公證,要根據各家的情況而定。
父母當年“私定終身”如今女兒繼承遇難題
辦理公證手續不全怎么辦?張瑜說,鐘山公證處近年推廣綠色繼承,即“你申請我調查”的公證調查制度,為繼承開辟綠色通道。他們最近辦理一案例,一女孩拿一本房產證及母親死亡證明來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她的父親早就去世,房產證上只有她母親名字,房子是他父親去世后母親買的。根據法律規定,繼承人除了女孩外,應該還有她的外公外婆,但她連外公外婆是誰?是否在世都不知道。
她聽母親說過,母親當年跟父親一見鐘情卻遭外公外婆堅決反對,母親毅然選擇跟女孩的父親結婚,并與自己父母斷絕關系,十幾年沒再聯系。女孩母親臨終前都沒再見過父母。女孩不知道怎么辦,公證員建議她申請綠色繼承。
調查員先到浦口某派出所調取這位母親戶籍注銷證明及戶籍底根,上面只有她和這個女孩兩人。調查員又到這位母親以前的南湖派出所(遷出)調取一份戶籍底根,上面記載了女孩的父親、母親及女孩三個人,同時調到女孩的父親去世的戶籍注銷證明,這樣也就證明了母親的婚姻狀況。但關于母親的父母情況沒記載,調查員調取女孩母親履歷表,查看她婚前的戶籍住址,然后到結婚前的派出所調取到女孩母親跟他的父母兄弟姐妹在一起的戶籍底根。經核查女孩的外公外婆還活著。調查員找到女孩的外公外婆,告訴了他們女兒已去世還有一套房產需要繼承。剛開始他們很排斥,因為想到過去的恩怨,后來公證員多次調解,女孩外公外婆慢慢放下了過去,接受這個外孫女,并自愿放棄繼承女兒遺產,留給外孫女。
在他們簽署繼承材料時,兩位老人與從未謀面的外孫女緊緊擁抱。其實這些年他們很想念女兒,如今女兒不在了,他們把這份愛寄托在外孫女身上。對這位女孩來說,收獲的不僅是一份財產,更是一份親情,也算完成母親心愿吧。那一刻,公證員都覺得開展綠色繼承公證雖然很辛苦,但很有意義,值得用心去完成。來源:揚子晚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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